更新时间:2025-08-25 07:09:00 浏览:0
本报讯(记者 韩睿)高层居民楼消防通道成了堆放杂物、储存蔬菜粮食的场所,严重阻碍居民通行,安全隐患较大。网格员逐户走访,以法律法规劝导,“还路于民”,也让广大住户们提高了安全意识。
8月22日下午,七一社区网格员张莉华巡查至北河湾东街1号金林佳园小区19号楼时,意外发现不少楼层的消防通道上摆放着自行车、鞋柜、米面油等物品。其中,15层的一户居民还把大量储存菜摆在通道上,完全占用了上下楼的阶梯空间。张莉华意识到这不是个小问题,她赶紧逐户走访有关居民,耐心向大家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阐述消防通道被堵塞的危害和潜在隐患。经过张莉华的耐心劝导,楼内居民纷纷配合,先后陆续将自家物品拿回家或清理掉,住户王大爷更是将自家蔬菜全部搬回家,释放了消防通道的空间。
随后,张莉华对19号楼消防通道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无其他占用、堵塞情况,并在单元楼群内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大家共同维护“生命通道”的畅通。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表示,此事的判别、处置主要涉及到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组织,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不仅违法,也直接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消防通道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任何业主不得私自占用。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消防通道被占用可能延误救援,造成严重后果。网格员依据民法典进行劝导,促使居民主动清理,体现了民法典在调解社区纠纷、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