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3 17:14:00 浏览:0
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近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拘传被执行人蒋某,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蒋某与某青稞酒坊达成买卖协议,由某青稞酒坊向蒋某供应青稞酒。协议载明酒的规格、品质、数量、价款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等事项,并约定了付款日期。某青稞酒坊供货结束后,蒋某向某青稞酒坊支付了酒款1.5万元,剩余30.14万元未给付。后蒋某未按照约定付款,某青稞酒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蒋某起诉至互助县人民法院。
互助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蒋某支付原告某青稞酒坊货款30.1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0.6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蒋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某青稞酒坊遂向互助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多次电话督促其履行义务,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执行干警历经10多个小时的车程赶到哈密市,经多番打听后找到了蒋某经营的超市,在超市门口将被执行人带回。在回程的路上执行干警继续对蒋某做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蒋某依然未履行给付义务,为惩戒其失信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编辑: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