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22 09:10:00 浏览:0
自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开展以来,青海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8月19日,省药监局公布5起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案件典型案例。
▶ 案例一:马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案件情况: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检查发现马某某通过快手短视频宣传有功能主治的涉案产品,并通过微信进行交易。经检验,马某某销售的“风湿骨痛丸”“藏御风湿福音丹(藏御正品)”等产品含化学药品成分,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为假药。
查办结果:此案件线索已移送至民和县公安局,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 案例二:大通县某中医诊所使用劣药案
案件情况:2025年2月20日,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通县某中医诊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过期药品苯溴马隆片1盒、胆石通胶囊3盒。经查处,当事人共将6盒超过有效期的胆石通胶囊用于患者。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过期药品、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湟中区某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案件情况:2025年2月17日,湟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西宁市湟中区某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过期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4盒。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涉案过期药品、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四:民和县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和未经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案
案件情况:2024年11月27日,执法人员对民和县某医药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处方未经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民和县某医药超市于2024年11月29日前改正。2025年2月24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仍销售处方药,且执业药师未对处方进行审核。
查办结果: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未经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且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五:祁连县某诊所使用劣药案
案件情况:2025年1月16日,祁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举报信息,称祁连县某诊所销售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2日,药品已超过有效期。经查,当事人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属实。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徐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