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01 17:44:00 浏览:0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9月28日至29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研讨会在陕西汉中召开。新晃检察院受邀参会。
会议汇聚了全国人大代表、多所知名高校专家学者,最高检、司法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代表,共同围绕行刑衔接制度展开深入研讨交流。
作为受邀参会的七个基层检察院之一,新晃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奇文以《优化异地行刑反向衔接“可处罚性”标准的思路和策略》为题作交流发言,分享了新晃检察院在异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
近年来,新晃检察院立足湘黔交界区域特点,积极探索异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可处罚性”标准的适用路径。借助一名干警参与最高检重点罪名审查要点起草工作的契机,系统梳理危险驾驶等常见罪名的“可处罚性”审查要点,撰写审查提示,强化对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及社会危害程度的前置研判,切实提升案件移送质效。聚焦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异地不起诉案件特点以及行政处罚标准差异,采取与异地检察机关开展证据转换与意见交换,联合异地行政机关调研座谈、推进专项行动,探索形成区域协同治理新模式。此外,新晃检察院与毗邻的贵州天柱、三穗、镇远等6个基层检察院签署湘黔两地协作机制,明确了案件移送需对“可处罚性”进行前置审查,细化了案件移送共性标准和两地裁量基准差异处理原则,提升争议化解效率。
在研讨交流中,新晃检察院就实践中因各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一导致的“同案不同罚”问题以及对《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中“可以不提出”检察意见的理解差异所带来的移送障碍,创新提出了以“比例原则”为核心,从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三个维度构建审查体系。同时,倡导制定《异地行刑反向衔接可罚性适用指南》,健全府检联动机制,围绕常见及疑难罪名与行政机关形成统一审查要点,凝聚跨域监督合力。此外,建议配套开发行刑反向衔接AI办案辅助系统,通过数据智能碰撞与分析,自动生成“可处罚性”认定建议并筛查异地标准,有效降低主观偏差,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智能化、精准化发展。(张蓉 曾云)